帮他人转移赃款从轻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

本案例已脱敏处理,不影响法律要点表达
明耀律师
明耀 律师 ·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

相关领域:刑事辩护

办案结果

本案中,明耀律师作为被告人齐某的辩护人,围绕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参与度、量刑情节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,部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。法院最终将公诉机关建议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,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同案被告人勾某因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本案取得了良好的从轻辩护效果。

案件背景

不少人因为不懂法,贪图小利帮他人转取现金,没想到最后触犯了刑法,我们来看明耀律师亲办的这个案子。

案情回顾

公诉机关指控,2023年9月,齐某和李某商议,由李某联系他人办理银行卡帮助境外上线取现,按照取现金额拿提成,明知转账资金是诈骗所得。李某先后介绍案外人以及勾某提供银行卡接收转账并取现,经统计,涉案涉电信诈骗金额共计222余万元。公诉机关认为三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,建议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,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,勾某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。

核心争议焦点

本案争议焦点为: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参与度如何认定,量刑是否应当从轻调整,以及违法所得如何扣减。该焦点直接关系到被告人最终的刑期长短,是本案辩护的核心。

办案思路与辩护亮点

明耀律师接受被告人齐某委托后,细致梳理全案证据材料,针对指控提出辩护意见:齐某仅参与了介绍上线和部分租房环节,没有参与具体的取现操作,整体参与度低于同案被告人李某;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,构成坦白,愿意接受处罚,符合从宽处理的条件;结合齐某的认罪态度,请求法院对其从轻量刑。针对违法所得部分,明耀律师提出已经扣押的、被告人用违法所得购买的手机,应当将其价值抵扣应退缴的违法所得,该意见得到法院认可。

判决结果与案件信息

  • 审理法院: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
  • 案号:(2024)鄂1002刑初224号
  • 裁判日期:2024年7月30日
  • 案由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
  • 判决结果:
  1. 被告人齐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  2. 被告人李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。
  3. 被告人勾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  4. 退缴的违法所得及扣押的物品依法上缴国库。

相关法律依据

  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: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  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七条: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  3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: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
实务建议

明耀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:千万不要为了一点小利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、电话卡,更不要帮助他人转取大额现金,一旦上游是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,帮助转取的行为人很容易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,需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。如果不幸涉案,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如实供述,争取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,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辩护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常见疑问

  1. 出租银行卡给别人用一定会犯罪吗?

如果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,仍然出租出借,就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。如果确实不知情,也没有获利,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,但也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。

  1. 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缓刑?

根据刑法规定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、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,可以适用缓刑。本案中勾某符合条件,最终被适用缓刑。

本文由明耀律师分享其亲自代理的案件,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。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,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,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

明耀律师 证号 142102022104447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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