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帮人转账取现,怎么就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?
相关领域:刑事辩护
帮人提供银行卡转账取现并非一律定帮信罪,明耀律师结合(2023)鄂10刑终234号生效判决,分析两罪区分及犯罪金额对量刑的影响。
核心争议
明耀律师结合(2023)鄂10刑终234号生效判决解答:本案争议焦点为,帮人转账取现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犯罪金额认定对量刑有何影响。本案二审最终维持了对蔡某、覃某、张某甲的定罪量刑,改判降低了杨某、张某乙的量刑。
基本案情
2022年3月,蔡某经人介绍组织多人提供银行卡,帮助上游不法分子转账取现,从中赚取提成。蔡某邀约覃某,覃某邀约张某甲,依次向下介绍杨某、张某乙、邵某、李某辉等人提供银行卡,共计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数十万元,其中部分金额原审认定有误,二审予以纠正。案发后,各被告人均主动投案或坦白,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,预缴了罚金,社区矫正机构评估均适合社区矫正。一审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覃某二年六个月,张某甲二年,蔡某等三人不服上诉,主张应当认定为帮信罪且量刑过重,二审对犯罪金额纠正后改判了杨某、张某乙的量刑,维持了蔡某等三人的原判。
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区分?
在本案特定事实下,蔡某等人不仅提供银行卡还帮助取现转移资金,二审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符合法律规定。从一般规则来看,两罪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行为。
实践中,提供银行卡仅用于支付结算帮助的,一般定帮信罪;如果提供银行卡后又帮助转账、取现、刷流水等转移资金的行为,就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。明耀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时发现,实践中两罪的量刑幅度区别较大,帮信罪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,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,所以准确区分罪名对量刑影响很大。
犯罪金额认定对量刑影响大吗?
在本案中,犯罪金额的准确认定直接改变了量刑结果。从一般规则来看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以犯罪总额来认定是否达到“情节严重”,其中掩饰、隐瞒诈骗犯罪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本案中原审认定张某乙犯罪金额13万余元,二审纠正为9万余元,未达到十万元的情节严重标准,因此改判了更低的量刑。
实践中经常存在部分金额无法查清的情况,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,无法证实的金额不能计入犯罪总额,这也是本案二审改判的核心原因,这种处理方式符合刑事诉讼法证据裁判规则,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办案视角提醒
明耀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,给出以下建议:
第一,关键证据审查方面,对于犯罪金额的认定,要重点审查每一笔资金是否有充分证据证实属于上游犯罪所得,对于没有证据印证的金额,辩护律师应当依法提出扣除的申请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本案中检察机关也认可原审犯罪金额认定错误,二审因此改判,可见证据审查是辩护的核心关键点。
第二,事前风控方面,日常中不要轻易出借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、支付账户,更不要为了赚取好处费帮他人转账取现,哪怕你没有参与上游犯罪,也可能会因此构成刑事犯罪,付出沉重代价。
第三,量刑方面,即使符合犯罪构成,也要积极退赃退赔、预缴罚金,争取认罪认罚从宽处理,本案中所有被告人都退赃预缴罚金,也获得了从轻处理。遇到此类情况,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刑事律师,结合案件事实制定辩护策略,不要盲目上诉或者认罪。
案例检索信息
案号:(2023)鄂10刑终234号
案由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
审理法院: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23年12月18日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: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本文由明耀律师解析,案例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,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,仅作法律实务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