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帮人线下收诈骗资金,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?
相关领域:刑事辩护
帮他人线下收取诈骗资金,明知资金来源违法就会构成本罪。明耀律师结合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(2025)鄂1002刑初109号生效判决,分析该罪的实务认定要点。
帮人收现金为什么会涉罪?
很多人以为只是帮人跑个腿收点钱,赚点小钱不会出问题,没想到会摊上刑事官司,这也是很多此类案件当事人的共同疑问。今天我们结合这份公开的生效判决,来分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中的核心实务问题。
核心争议解答
明耀律师结合(2025)鄂1002刑初109号生效判决分析:本案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被告人曾某龙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本案争议焦点为:被告人陈某主观上是否明知所收取资金系犯罪所得,以及上游诈骗犯罪是否查证属实,进而陈某是否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
真实案例简述
2024年8月,陈某某、曾某某伙同他人共谋,帮助诈骗上线线下直接收取诈骗资金,从中赚取好处费。几人约定分工:组织者许某某负责联系上线,陈某负责开车接送,曾某龙负责随车监督,另有同案人负责线下对接收款。几人还共同向组织者缴纳了保证金,约定按收取资金金额的6%分配利润。随后,二人伙同同案人先后在湖北荆州、江西九江分别收取被害人周某某、田某某被骗资金6万元、20万元,共计26万元,陈某、曾某龙分别获利800元、2800元不等。案发后,部分赃款被公安机关扣押,案件审理阶段二人均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。
公诉机关最初指控诈骗罪,后变更起诉为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陈某的其中一位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,认为陈某主观不明知钱款是犯罪所得,且上游犯罪未破案查证,不构成本罪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从案件的具体行为可以推定陈某主观明知:几人缴纳了大额保证金、使用专门的业务手机和微信联系、收款时特意遮挡身份躲避,而且陈某本人也内心知晓该行为违法,只是为了获利参与,足以推定明知。另外,虽然上游诈骗嫌疑人未到案,但有被害人陈述、聊天记录、交易记录等证据足以证实上游诈骗犯罪事实存在,符合司法解释中“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,但查证属实”的情形,因此认定陈某构罪。同时法院认定二人均为从犯,具有认罪认罚、退赃情节,结合陈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,最终作出上述判决。
关联法律问题引申
怎么认定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?
一般规则层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、窝藏等。此处的“明知”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,不要求行为人明确知道钱款具体来源于哪种犯罪,只要认识到钱款来源不正常就可以认定明知。实践中,法院通常会结合交易方式是否反常、是否使用专门的隐蔽通讯工具、获利是否明显高于正常标准、行为人是否刻意躲避侦查等因素推定明知,本案的裁判思路符合实践中的一般规则。在本案特定事实下,陈某事前就知晓行为性质反常,仍参与其中,因此被推定明知。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认识到钱款来源违法,比如仅从事单纯的司机工作,对交易性质完全不知情,就不能轻易推定明知。
上游犯罪没破案还能认定本罪吗?
一般规则层面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规定,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,但查证属实的,不影响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。也就是说,只要现有证据能够证实上游犯罪事实存在,不需要上游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或者经过生效判决,就可以认定下游的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成立。本案中上游诈骗虽然嫌疑人未到案,但证据充分,所以不影响定罪,这个裁判符合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。如果现有证据完全无法证实上游犯罪存在,就不能认定下游行为人构罪。
办案视角与实务建议
明耀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,给出以下建议:
关键证据质证要点。在办理同类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时,辩方质证的核心通常是主观明知的推定是否成立。控方往往是通过多个间接证据推定明知,因此质证时要逐一审查每个间接证据的关联性,比如本案中行为人文化程度低、认知能力有限、仅从事辅助性工作,这些都可能影响明知的认定,家属也可以提前准备好证明行为人认知能力、参与程度的相关材料,提交给司法机关,帮助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情节。
事前风控提醒。现在很多诈骗、电信网络犯罪团伙都会找普通人帮忙转移赃款,往往以“赚点跑腿费”“帮忙换个虚拟货币”为由吸引普通人参与,很多人抱着赚小钱的心理就答应了。如果遇到要求使用专门的通讯工具、在隐蔽地点线下交易、要求刻意遮挡身份收款转账的情况,一定要提高警惕,这类交易基本上都涉及违法犯罪,千万不要为了一点小利参与,避免自己卷入刑事官司。
本案裁判信息
案号:(2025)鄂1002刑初109号
案由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
审理法院: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25年6月9日
法律依据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: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-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第一款:认定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。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,但查证属实的,不影响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。
本文由明耀律师解析,案例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,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,仅作法律实务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